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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一带一路”的经济价值

时间:2017-08-04 11:11来源: 未知作者:柴麒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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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的成功举办为“人类利益、命运和责任共同体”的伟大倡议和实践注入了新的政治动力。在备受关注的《“一带一路” 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圆桌峰会联合公报》中,特别提及了“平衡和可持续”的合作原则,强调项目的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性,促进环境高标准,同时统筹好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环境保护部、外交部、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也在会前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 作为深入落实《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突出生态文明理念,推动绿色发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共同建设绿色丝绸之路的重要举措。传统观点认为,“一带一路”中的产能和资本合作应该追求低成本、高效率,而不该用环境高标准来自我约束,从而提高了国内企业“走出去”的门槛和代价。那么, 绿色“一带一路”背后的经济账应该如何算?这只是单纯从“大国形象”或“文明理念”出发的倡议,还是一个互利共赢的战略考量?企业应该如何正确认识这样的“官方意见”?这都值得辨析和讨论。

绿色标准作为经济利益的前提条件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人口、GDP、能源消费和碳排放分别占全球的2/3、1/3、50% 和60% 以上, 该区域发展总体还处于全球低位,集聚了新兴经济体国家、石油输出国、小岛国、最不发达国家等,是环境和气候问题较为脆弱敏感的区域。工业化和城市化是现代化的两大途径,从发达国家的现代化历史经验看,都不可避免地走了“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那么这样的过程在当前这个时代是否可以避免?特朗普政府要“再工业化”、要复兴制造业,在大张旗鼓地“去气候化”、放松环境管制,以降低能源和制造业的成本,中国有必要自加压力、自废武功吗?
    第一个问题的回答,如果只是国家自身决策自身发展,所涉及的还只是如《巴黎协定》中规定的“国家自主贡献”的问题,但牵扯到国际投资与合作,那就是另外一种评价标准了。而且从技术上看,避免基础设施、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的高碳锁定也是可能的, 比如当前非洲、东南亚、南亚国家就有可能直接从农业、非商品能源为主的经济模式直接过渡到第三产业和可再生能源的新时代。有关“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亚洲基础设施投资的机制又是开放的,来自发达国家的成员国有更为苛刻的要求,沿线国家对可持续发展、应对气候变化的认识、实施的政策和行动也不同以往, 其他多边银行诸如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等对项目实施的环境气候影响也有程序性、标准性的硬性规定,比如明显具有比较意味的“有质量的基础设施投资”的提法。因此,无论是国家主体的援助项目还是私营部门的投资,都面临着或多或少的绿色审查。尽管不同的地域可能存在差异,绿政改革可能还是渐进式的,但这已经是项目落地不可忽略的一个方面。
    第二个问题涉及到对“逆全球化”潮流和历史趋势的判断,稍显复杂。当前的国际局势完全不同于大航海时代的殖民统治或二战之后全球化初期,发展阶段的局限使得当时的“走出去”更多是掠夺式的,往往罔顾当地的社会和环境利益,形成了“污染输出”“落后输出”的破坏性后果。同时,旧的模式还往往与军事干预、政府腐败相伴生,既不道义也不可持续,政治后遗症也很大, 是当前地缘冲突、恐怖主义滋生的原因之一。在当前的和平年代,中国作为发展中的大国,自身也“被” 经历了相似的发展过程,沿循旧模式的原始积累根本就没有历史条件, 也会受到既有势力的挑战威胁,只有自信地拿出“中国方案”,走一条强调善意合作而非掠夺或者对抗的全球治理新道路才有可能另辟蹊径。强调发展绿色“一带一路”, 这对将强未强的中国而言,无疑是一条最为“经世济民”的路径。大国不是谋得一时的短期利益,视野应该更宽广更长远。好的企业也是一样。

绿色产业作为经济利益的增值选项
    除了以我为主的、渐进式地对一般产品、装备、投资、项目建设等设定绿色标准之外,推动绿色“一带一路”建设更大的意义在于寻求绿色产业的走出去。节能环保技术、核反应堆、可再生能源装备、绿色基础设施、新能源汽车、绿色建筑、高速铁路等为代表的绿色产业,近年来已经迅速成长为比较优势产业, 但随着社会资本的过热涌入,其产能已经存在“空间错配”的问题,如大比例的弃风弃光弃水等,但这与我们通常所说的“过剩产能”有本质区别,是当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需要正确“引流”的部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拥有广阔的绿色产能合作需求与市场空间,随着近年来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各自探索和努力也已经具有一定的基础和条件,如果能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的平台和机制,将有效促进对沿线国家的绿色投融资,推广中国绿色产品标准,减少绿色贸易壁垒,推动跨区域绿色要素自由流通,助推人民币国际化。
    经济证据日益表明, 现在采取绿色发展的智慧行动可以推动创新、提高经济增长并带来诸如可持续发展、增强能源安全、改善公共健康和提高生活质量等广泛效益。绿色“一带一路”并不只意味着门槛和约束, 这种新经济形态将会催生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 形成绿色低碳的产业体系,培育出新的增长点,推动沿线国家经济健康发展。中国“十二五”期间每年新增的绿色投资约1.1 万亿元人民币,其中节能产业累计新增投资2.7 万亿元人民币,天然气和非化石能源累计新增投资3.1 万亿元人民币,绿色产业产值规模更是已达到8.4 万亿元人民币,未来十五年算上沿线国家的同类投资,每年预计新增量超过5000 亿美元, 总规模有望达到10 万亿美元,市场空间巨大。

绿色发展作为经济利益的持续保障
    当前中国经济增速短期出现放缓,其中也有加大产业结构调整、严格实施绿色标准等因素,这是一个结构转换、动能转变的艰苦过程。但是中国必须沿着这条路走下去,把发展方式从过度依赖消耗自然资源转到更多发挥人力资源和创新发展的路径上来,这在“走出去”的问题上也一样。对沿线的发展中国家和“走出去”的企业来说,绿色发展和低碳转型确实是一个挑战,会有阵痛和压力,但换来的将是经济发展和商业模式的健康与可持续。
     在实施方面,具体来看:
    一是要务实落地,不追求不切实际的绿色噱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发展水平参差不齐,面临的环境和气候问题、产能和资本合作模式也有差异,因此在具体的环境和气候影响评估上应该有所侧重,应该更加注重当地利益相关者的诉求,不必要追求好高骛远的标准,务实、有效、可操作、持续运营是重要的依据原则。
    二是要制定规则,依靠平台机制发挥绿色领导力。绿色“一带一路”的国际合作不同于国内的环境治理,体制机制不同,各国的国情和法律也存在差异, 投资和建设主体也更为多元,不可能通过规划目标、层层分解的方式来落实,要引导目的国、企业的行为更多要依赖多边或双边的绿色合作机制,发挥中国在其中的领导作用,提出沿线国家绿色发展的“中国方案”。
    三是要发挥优势,充分运用中国发展积累的经验。中国的发展经验可能并不适用所有沿线国家,但其中仍有可资借鉴的地方,比如通过试点示范,自下而上地调动地方和企业的积极性,建设生态、绿色、低碳产业园来“组团”推进。应当注重绿色软实力的输出,帮助沿线国家制订绿色发展的战略和规划,更加注重绿色人才的培养和交流。
    四是要提供助力,形成绿色资本的支撑作用。有政府保障的绿色金融是有效降低海外项目融资成本手段中最为“中性”的渠道,也是一般援外“补贴”中最不受质疑的方式。中国通过G20 等平台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的努力能为绿色“一带一路”带来溢出效应, 通过较小的“绿色杠杆”来撬动产业链式的合作、便利技术标准的采纳和应用。
    五是要统一“战线”,调动非国家主体的积极性。全球经济、能源和环境的治理机制中参与主体越来越多元化,包括城市、NGO、协会、企业等都能发挥巨大的作用。在沿线国家可持续发展的伙伴关系中,这些非国家主体的参与者会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他们可能是走在最前列的绿色先行者和宣传队。
    (作者系国家发展改革委气候战略中心国际部主任、清华大学现代管理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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