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秉承 服务产业、服务行业、服务企业,坚持正能量宣传,杜绝一切非法网络公关行为!
期刊杂志
所有栏目

汕头:1156个自然村雨污分流工程完成建设

时间:2022-03-11 09:07来源: 中华环境作者:张敏希

字号:TT
    如今走在广东汕头农村的大街小巷,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池塘溪流碧波荡漾,处处是如诗如画的风景,一扫从前人们对农村“污水横流、环境脏乱”的刻板印象。这得益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序推进。

    目前,汕头市1156个自然村雨污分流工程建设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累计铺设管道约1.49万公里,已接通约90.3万户。在做好源头截污的基础上,积极推动末端污水的收集治理,全市共有859个自然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治理率约74%。自开展“源头截污、雨污分流”工程建设以来,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平均进水COD、氨氮浓度分别提升34.93%、36.36%;COD、氨氮削减量分别提升71.31%、103.31%。

高位推动,党政领导亲自督战

    近年来,汕头市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建设农村雨污分流工程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乡村振兴发展的重要举措。

    2019年10月,汕头市印发实施《汕头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计划暨“源头截污、雨污分流”专项行动方案(2019—2021年)》,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领导小组,压实镇村责任、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全力推进农村雨污分流系统建设。市领导多次带队下沉到村(社区)开展检查督导,现场督办和协调解决村居雨污分流建设及末端生活污水治理存在问题。

    2021年8月,汕头市被纳入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城市。为此,市领导亲自指挥部署《汕头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编制工作,先后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积极贯彻落实关于研究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有关会议精神,并结合省直部门、市直部门、有关区县及专家意见不断修改和完善,将巩固提升自然村“源头截污、雨污分流”行动效果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协同推进,同步落实各区、县启动《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全方位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试点先行,打造工程示范模板

    为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源头截污、雨污分流”工程质量,打造农民满意、群众受益的民心工程,2019年9月,汕头市在潮阳区和平镇和舖社区、潮南区峡山街道桃陈社区率先开展进村入户“源头截污、雨污分流”试点工作。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成立工作专班,全程跟进和督导两个试点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全过程收集建设资料和对工程进行总结,分别制作了《汕头市农村社区雨污分流试点建设》专题片、编制了《桃陈、和舖社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程调研报告》《汕头市农村雨污分流实施指引(试行)》《汕头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指引》《汕头市农村雨污分流工程验收指引(试行)》等指引材料,详细介绍了整个施工流程和传统民宅、现代楼房实现厨房水、浴室水、厕所水、洗衣洗菜水“四水齐收”的方式方法,工程改造要点和可借鉴经验,为项目全面铺开、一步到位、彻底有效实现“源头截污、雨污分流”提供了示范。

    作为全市率先实现雨污分流的村居,和舖社区和桃陈社区改造后效果显著。池水实现从发黑发臭到碧波荡漾的巨大转变,对于村民而言,不仅是村里的“颜值”提升了,更是多了一个休闲活动的好去处;工程的实施也有效促进污水厂进一步提高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因地制宜,多点多线多面推进工程建设

    2019年10月,汕头市召开全市农村雨污分流现场会,全面部署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全市1156个自然村全面铺开农村“源头截污、雨污分流”工程建设。

    各区县坚持疫情防控与工程建设两手抓两不误,克服人员组织、工程施工、资金投入等方面的困难,高效推动工程落实。区、县政府负责统一采购建筑材料,定额分拨到各村,最大限度地降低建设成本,最大限度地简化建设审批流程。各村负责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灵活采用“实用办法”,极大缩短施工时间,节约成本,用有效资金实现最大效果。例如,采用预制检查井并预留管道接驳孔的办法,模块化施工,减少了传统砖砌施工,提高施工进度。

    对现代民宅采用“蜘蛛人”搭建天面雨水管道的施工方式。这种方式比传统搭“脚手架”更加经济便捷,更适用于农村巷道狭小的空间,造价也比传统搭建脚手架的方式便宜。一组“蜘蛛人”通常由4个人搭配完成,1人外挂在外墙作业,另外3人在天面配合协助,一组每天可完成雨水管接驳80米。

分类施策,积极推进末端污水收集处理

    在做好源头截污的基础上,汕头市立足实际,采取分类指导,补短板还欠账,推进农村污水末端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建设。

    根据汕头市农村人口众多、村庄密集、水系发达的特点,结合村庄人口规模、产业结构、地理环境等因素,因地制宜、一村一策科学确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相对集中的村居实行区(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布局分散或相对纯农村庄则因地制宜建设分散式处理设施。澄海、潮阳、潮南区都以PPP模式整区推进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分散式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由市直有关部门共同联合督促指导各区(县)全面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全市共有652个自然村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对于偏远无法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村庄,采取就地就近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的治理模式,共有207个自然村污水经分散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

    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完成治理859个,有效治理率约74%。对于尚未完成农村生活治理的村居,继续按照“一村一策”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建立以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为主、以分散式设施处理为辅、以资源化利用为补充的治理模式。根据《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指南(试行)》,满足条件的村居可优先选用污水资源化利用,完善污水管网及存储池、厌氧池、生化塘等配套设施,利用农田、水塘或房前屋后小菜园、小果园等进行消纳。

回应关切,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工程开始之初,群众对雨污分流工作不了解,再加上改造过程对群众生活造成一定影响,难免有抵触情绪。社区干部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讲解雨污分流的意义,逐户走访做通思想工作,甚至带头先改造自家的房子,取得了群众的关注和支持。

    在工程推进过程中,各级雨污分流工作专班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首位,不管酷暑严寒,还是刮风下雨,专班同志坚持奔走在基层一线,连续每周深入村居逐巷逐户查看工程建设情况,发现并协调解决影响雨污分流项目推进问题,第一时间认真落实群众反馈事项的核查和回复,切实把群众反映的诉求和意见办好、办实,引导群众理解、支持、参与到工程建设和管养中。

    自实施雨污分流以来,群众从不理解到普遍赞赏,真切地体会到村容村貌从“脏乱差”向“绿净美”转变,更是实现了从以往“要我改”到如今“我要改”的转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大幅提升。

压实责任,查漏补缺提升工程成效

    在推进项目建设的同时,各级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按照“补缺、巩固、提升”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工作思路,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紧紧围绕国考断面达标、水质改善的攻坚目标,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雨污分流工作的专项督导督查行动,联合市、区两级有关部门进行不定期、全覆盖现场检查,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将突出问题列入“回头看”督查清单,跟进问题得到整改。

    各区(县)实行领导包干制度,由各区(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段、分区域负责包干;同时压实镇(街道)、村(社区)责任、实行网格化责任机制,将具体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责任人,确保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雨污分流工作深入开展,发挥实效。

立足长远,逐步构建长效运维机制

    汕头市高度重视设施的科学管理和运行维护,逐步构建以区(县)政府为责任主体、以镇(街)政府为落实主体、以村级组织为管理主体、专业化队伍+村民自主管理相结合的农村生活污水运维管理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促使区(县)政府注重区域运行维护管理经费(包括日常运维、设备维修更新等经费)的筹措,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各区(县)均已成立排水公司,建立公共排水设施维护管理体系,进一步保障了城区及部分农村区域公共排水设施及管网运维管理;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大多采用PPP模式,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运营与维护由项目公司负责。其中,潮阳区在组建排水公司的基础上,依靠科技,锐意创新,在全市率先打造了排水管网在线巡检管理平台和污水设施运行信息监测平台,实现潮阳城区和练江流域8座污水处理厂、16座污水泵站、约705千米排水管网监测、管理全覆盖;组建一线管养队伍,配置专用设备,每1千米管网配备1名村干部兼任一线管养员,通过管理平台倒逼责任落实。

    对于村居雨污分流后续管养,各区(县)将管养维护列入雨污分流工程验收内容,初步建立管养方案和明确管养人员。为解决各村居雨污分流管网在日常运行中的问题,更好地服务村居群众,提高农村雨污分流管网的管养效率,濠江区鼓励有条件的社区积极引入第三方管养单位协助管理;潮阳区、潮南区结合各地的市场化保洁,计划将雨污分流的日常管养纳入市场化保洁的范围,确保管养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保障,促进民生项目真正落地

    汕头市建立政府以奖代补、群众自筹、社会参与的投入机制,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暨“源头截污、雨污分流”专项行动总投资预算60亿元,原按照市给予奖补40%,区(县)筹措30%,镇村自筹30%的比例负担。市财政在已拨付24亿元的基础上,充分考虑镇村经济困难实际,为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于今年6月拨出3亿元进行奖补。

    未来,汕头市将继续多方筹措资金,以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和“源头截污、雨污分流”工作的深入推进。一是采取市财政视各区(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完成情况,安排财政资金继续对镇村级配套资金缺口部分进行奖补。二是各区(县)发挥涉农资金统筹作用,用好相关金融政策,拓宽资金筹措渠道,足额落实项目资金。三是通过赞助、冠名等方式引导工商企业、乡贤支持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四是充分发挥大事要事保障清单机制,积极申请省级涉农以奖代补资金。五是探索建立受益者付费制度,综合污水处理成本、受益者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受益者付费标准,稳步推行受益者付费,引导和支持村级组织将付费事项纳入村规民约。

《环境》杂志供稿
(责任编辑:wxc)
  • 新浪微博

    新浪微博中华环境新浪微博
  • 腾讯微博

    腾讯微博中华环境腾讯微博
  • 公众微信账号

    公众微信账号公众微信账号
分享到:

中华环境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本站原创或中华环境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华环境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授权转载,需注明“来源:中华环境网”。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华环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侵犯到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acef_jlg@163.com

最新推荐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重点抓住两个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重点抓住两个“三”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 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省考察时